法国是实行半总统制的国家,总统是国家元首,总理是政府首脑,两者皆有实权。在立法系统,法国议会设有上下两院,上议院是参议院,下议院则是国民议会。
我们可以对比一下,美国是总统制的国家,总统既是国家元首,亦是政府首脑。美国国会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,两院的权力基本上是相等的,参议院稍微高一些。
美国国会两院都有权力制定法案,批准联邦政府的财政预算,推翻总统的否决命令。事实上,任何一个法案若想成为法律,都必须经过两院的同意。另外,弹劾总统、副总统等高级官员的程序,也必须经过两院。
那么,在法国,国会两院的权力是如何分配的呢?
法国参议院设有348个议员席位,按照每个地区人口数量的多少分配议席。参议员的任期为6年,候选人必须年满24岁,可以连选连任。每三年,参议院会改选一半的议员。
简单来说,参议院的议员均是间接选举产生。每个省组建一个选举人团,专门负责参议员的选举工作。选举人团由本省选出的国民议会议员、省议会议员以及市镇议会代表组成。
相较之下,法国国民议会的577个议员席位,全部通过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。值得注意的,法国总理由总统任命,但需要获得国民议会的多数信任支持。因此,总理实际上是对国民议会负责的。
过去,总统与国民议会的选举是分开的,可能出现总统与总理不属于同一个党派的情况,导致政局动荡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从2002年开始,总统与国民议会的选举改为同一年举行,相差1个月左右的时间。
然而,参议院的选举时间并没有改变。这说明一个问题,法国人不是很在乎,参议院到底归属于哪个党派控制。
其实,按照法国法律,任何一个法案都必须经过参议院和国民议会的同意,而且需要字字相同。如果两院无法达成一致,则会各自成立一个协调委员会,以弥补两院在法案上的分歧。
根据《法国宪法》第45条,如果仍然无法达成一致,国民议会拥有最终的裁决权。在这种情况下,参议院就显得比较尴尬了,唯一能发挥的作用就是拖延,也就是延缓法案生效的时间。
根据《法国宪法》第24条,参议院代表地方的利益,因为参议员都是地方官员、地方议员选举产生的。所以,参议院会特别关注一些有关于地方的议题。另外,法国参议院每年都会发布一些报告,监督总统和政府的施政。
根据《法国宪法》第67条、第68条的内容,只有涉嫌犯下叛国罪的时候,法国总统才能遭到起诉。此时,如果参议院和国民议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同意,则将成立高等法院(Haute Cour),负责对总统进行审判。
高等法院由24名法官组成,全部都是法国议会的议员。其中,一半(12名)来自参议院,另外一半来自国民议会。开庭前,高等法院会选举1名院长,2名副院长,以主持法院的工作。
在一个月的时间里,高等法院将调查总统的违法行为,并且组织辩论。最终,如果高等法院三分之二以上的法官认定,总统的行为违法,那总统就将辞去职务。
也就是说,法国参议院确实拥有限制总统权力的作用。但是,自从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成立以来,还从没有总统接受过高等法院的审判。